lev 3:11 和合本
逐节对照
交叉引用
  • 詩篇 22:14 - 我如水被倒出來; 我的骨頭都脫了節; 我心在我裏面如蠟鎔化。
  • 以賽亞書 53:4 -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, 背負我們的痛苦; 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, 被神擊打苦待了。
  • 以賽亞書 53:5 -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, 為我們的罪孽壓傷。 因他受的刑罰,我們得平安; 因他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
  • 以賽亞書 53:6 - 我們都如羊走迷; 各人偏行己路; 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。
  • 以賽亞書 53:7 - 他被欺壓, 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(或譯:他受欺壓,卻自卑不開口); 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, 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, 他也是這樣不開口。
  • 以賽亞書 53:8 - 因受欺壓和審判,他被奪去, 至於他同世的人,誰想他受鞭打、 從活人之地被剪除, 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?
  • 以賽亞書 53:9 - 他雖然未行強暴, 口中也沒有詭詐, 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; 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。
  • 以賽亞書 53:10 - 耶和華卻定意(或譯:喜悅)將他壓傷, 使他受痛苦。 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(或譯:他獻本身為贖罪祭)。 他必看見後裔,並且延長年日。 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。
  • 羅馬書 8:32 -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,為我們眾人捨了,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?
  • 哥林多前書 10:21 -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,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。
  • 啟示錄 3:20 - 看哪,我站在門外叩門,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,我要進到他那裏去,我與他,他與我一同坐席。
  • 瑪拉基書 1:12 - 你們卻褻瀆我的名,說:『耶和華的桌子是污穢的,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視的。』
  • 以西結書 44:7 - 你們把我的食物,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,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地,玷污了我的殿;又背了我的約,在你們一切可憎的事上,加上這一層。
  • 民數記 28:2 - 「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:『獻給我的供物,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,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』;
  • 利未記 22:25 - 這類的物,你們從外人的手,一樣也不可接受作你們神的食物獻上;因為這些都有損壞,有殘疾,不蒙悅納。」
  • 瑪拉基書 1:7 - 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,且說:『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?』因你們說,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。
  • 利未記 21:21 - 祭司亞倫的後裔,凡有殘疾的,都不可近前來,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。他有殘疾,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。
  • 利未記 21:22 - 神的食物,無論是聖的,至聖的,他都可以吃。
  • 利未記 21:8 - 所以你要使他成聖,因為他奉獻你神的食物;你要以他為聖,因為我-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-是聖的。
  • 利未記 3:16 -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,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。脂油都是耶和華的。
  • 利未記 3:5 - 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,就是在火的柴上,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
  • 利未記 21:17 - 「你告訴亞倫說:你世世代代的後裔,凡有殘疾的,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。
  • 利未記 21:6 - 要歸神為聖,不可褻瀆神的名;因為耶和華的火祭,就是神的食物,是他們獻的,所以他們要成為聖。
逐节对照交叉引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