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v 7:1 委辦譯本
逐节对照
交叉引用
  • 利未記 21:22 - 所奉之禮物、以享上帝者、無論聖與至聖、彼亦得而食之、
  • 利未記 19:21 - 男必攜牡綿羊一、為補過之祭、詣會幕門外、奉於我前、
  • 利未記 19:22 - 祭司獻羊、代為贖罪、則所犯者、可蒙赦宥。
  • 民數記 6:12 - 其離世故時、偶蒙不潔、必攜未盈歲之羔、為補過之祭、當復許願、以奉事我、既往之日、毋庸追溯。
  • 利未記 5:11 - 如鳲鳩雛鴿、俱無從備、則獻麵粉六升、以贖其罪、勿沃膏、勿加香、蓋贖罪之祭也。
  • 以西結書 46:20 - 遂告我云、祭司潔民之時、不可攜贖罪之祭、以及禮物、迨至外院、乃烹於此室、
  • 利未記 5:8 - 攜至祭司前、先獻贖罪之祭、惟折其項、剖其體、而弗中判、
  • 以西結書 40:39 - 門外之廊、左右各有二几、凡獻燔祭與贖罪之祭者、宰牲於上、
  • 利未記 14:12 - 取一牡羔、獻為補過之祭、又取油十三兩、為禮物、俱搖於我前。
  • 利未記 14:13 - 聖地常宰牲、為贖罪祭、為燔祭、即於其處宰是羔、贖罪祭之牲歸祭司、補過祭之牲亦歸祭司、俱為至聖。
  • 利未記 6:17 - 炊之毋和以酵、禮物少許、既燔獻我、其餘乃至聖、為亞倫子孫所應得、如贖罪補過之祭然。
  • 利未記 6:25 - 以贖罪祭之例、告亞倫及其子孫、既在我前而宰燔牲、即於其處、宰贖罪之祭牲、是乃至聖。
  • 利未記 5:1 - 如人目擊其情、與知其事、被召為證、令其發誓、而不實告、於是取戾、
  • 利未記 5:2 - 如出無意、而捫野獸六畜昆蟲不潔之尸、自取污衊、致獲愆尤、
  • 利未記 5:3 - 如他人蒙不潔而爾捫之、由於弗察、則無論其所污若何、迨及知之、必以為過、
  • 利未記 5:4 - 如人不知、而造次發誓、或善或惡、則無論其所誓何若、迨及知之、必以為過、
  • 利未記 5:5 - 以上苟有過失、任之勿辭。
  • 利未記 5:6 - 因此必攜補過之祭、獻於我前、牝羔綿羊山羊俱可、容祭司代為贖罪。
逐节对照交叉引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