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om 2:24 標準譯本
逐节对照
交叉引用
  • 提摩太前書 5:14 - 所以,我希望年輕的寡婦結婚,生養兒女,料理家務,不給反對的人辱罵的機會。
  • 撒母耳記下 12:14 - 但因你這行為大大藐視了耶和華 ,你所生的兒子必定死。」
  • 馬太福音 18:7 - 這世界有禍了,因為有使人絆腳的事;要知道,那些使人絆腳的事必然出現,不過使它出現的人有禍了。
  • 提多書 2:5 - 自律、貞潔、善理家務、良善、服從自己的丈夫,免得神的話語 受到褻瀆。
  • 提摩太前書 6:1 - 凡是負軛做奴僕的,應該看自己的主人配受十分尊重,免得神的名和神的教導受到褻瀆。
  • 提多書 2:8 - 要用無可指責的健全話語,使反對的人在我們 的事上因沒有壞話可說,就感到羞愧。
  • 耶利米哀歌 2:15 - 所有過路的人都向你拍掌, 他們對耶路撒冷的女子嗤笑、搖頭,說: 「這就是那被稱為全然美麗、全地所喜樂的城嗎?」 פ Pe
  • 耶利米哀歌 2:16 - 你一切的仇敵張開口攻擊你, 他們嗤笑、咬牙切齒,說: 「我們吞滅了她! 這真是我們等候的日子! 我們等到了,親眼看見了!」 ע Ayin
  • 彼得後書 2:2 - 許多人會隨從他們好色 的事;真理之道 也會因他們的緣故,受到褻瀆。
  • 以賽亞書 52:5 - 現在這情形對我有什麼意義!」 這是耶和華的宣告。 「我的子民被人無償地帶走; 管轄他們的人在號叫; 我的名終日不斷地被藐視。」 這是耶和華的宣告。
逐节对照交叉引用